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[2015]4号)和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17〕341 号)文件精神,通过学生本人申请、学校审核,拟同意许政先同学的转学申请,现予以公示:
许政先,性别,女,考生号,2051******2580,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护理系2020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生,因个人原因,现拟转入我院药学系2020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习。
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26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。公示期内若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,请向教务处反映,逾期不予处理。
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教务处
2021年5月26日